2025年3月1日,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企业内组织召开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350vip浦京集团(服务单位)和2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认真查阅资料和现场的勘察,根据《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繁盛路45号耀华科技产业园3号厂房1-2层,项目主要生产塑胶制品175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6月,企业委托350vip浦京集团编制了《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7月19日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文号:穗南审批环评〔2024〕85号,申报的产能为年产塑胶制品175吨。
2024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1月29日竣工,项目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5年2月28日。
2024年12月12日-13日、2024年12月16日-17日、2024年12月30日-31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了《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内容为年产塑胶制品175吨所对应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与《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穗南审批环评〔2024〕85号所批准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一致。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繁盛路45号耀华科技产业园3号厂房1-2层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18027261457
验收意见--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验收报告--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